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协议支付服务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协议支付服务”(以下简称“协议支付”)是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特约商户(以下简称商户)的会员同意签订本协议, 并建立其之前在商户方申请的会员号(以下简称会员号)和浦发银行东方卡/活期一本通的对应支付关系,同时授权浦发银行按照商户发出的交易指令从会员号所对应的东方卡/活期一本通账户上支付相应金额给该商户。

二、商户的会员申请“协议支付”须与浦发银行在线签订本服务协议,根据浦发银行网站的提示输入有关信息,完成签约手续;同意浦发银行将其在商户的会员号和浦发银行东方卡/活期一本通建立对应支付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保证在签约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商户的会员在签约后即成为浦发银行协议支付客户,浦发银行对其提供的签约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浦发银行凭客户的东方卡/活期一本通号、交易密码、证件号码等要素与特约商户的会员号建立对应支付关系。客户须妥善保管本人东方卡/活期一本通及其交易密码和本人身份证件,因东方卡/活期一本通号、交易密码、证件号码泄漏而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本人承担。

四、客户可以设置“协议支付”的最大支付限额,最大支付限额包括单笔最大限额和每日最大限额,客户所设定的最大支付限额应在浦发银行规定的最大支付限额之内。浦发银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修改最大支付限额。

五、客户办理“协议支付”时应具备网络安全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明确知晓如果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客户号、东方卡/活期一本通号、密码等重要信息泄露给他人,或被他人利用猜测、偷窥、木马病毒、假网站、假短信、假电话等手段获取前述重要信息,将可能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资金被盗、被他人进行恶意操作等情况。对此类情况浦发银行概不承担责任。

六、浦发银行“协议支付”仅提供安全可靠的支付结算服务。浦发银行仅依据商户向浦发银行提供的交易指令中载明的客户名单及扣款金额从相应的东方卡/活期一本通中扣划相应的款项给商户。客户因购买商户的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关于产品、服务及费用扣收的争议均由客户与商户自行协商解决,与浦发银行无关。

七、签约人如有违反浦发银行东方卡章程、领用协议及相关规定的行为,浦发银行有权取消签约人该项服务;如该行为造成浦发银行损失的,浦发银行有权追究签约人的法律责任。

八、客户在本网页点击“接受协议”即视同完全接受本协议所述内容,本协议自客户接受本协议时成立并生效。当签约卡/折注销,或者因补、换卡/折等任何原因导致卡/折号变更时,签约关系自动解除;连续两年未发生“协议支付”的,则签约关系自动解除(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除外);客户签约成功后,也可通过商户网站发起 “协议支付签约撤销”解除签约关系。

九、客户就浦发银行“协议支付”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浦发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2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浦发银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如未尽事宜,应依照浦发银行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一、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人已阅知并承诺信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章程、领用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协议支付服务协议》,因本人违反上述章程和协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