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商户如何申请? | 浦发银行各地联系人 |
特约电子商户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自然人企业;
- 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 在因特网上提供商品和服务,能够通过因特网与浦发银行支付网关建立安全稳定的网络连接;
- 开展的收费业务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在浦发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开立有人民币结算账户。
1、特约电子商户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浦发银行网上支付业务介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支付合作协议》。
2、特约电子商户申请人应到我行当地营业网点办理网上支付业务申请手续并提交如下资料:
- 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商务特约商户申请表》;
- 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支付合作协议》
- 加盖公章的企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网站的 ICP证或者ICP备案);
- 预留印鉴;
- 公司简介;
- 网站经营情况简介;
- 网站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 货物配送说明;
- 企业标识 LOGO的电子文件。
3、经我行审查合格后,与我行指定机构签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支付合作协议》。
4、我行指定机构将负责协调完成特约电子商户与我行支付网关的技术链接工作。
5、特约网站与我行签约后,我行将提供银行方的开发包,此开发包包括:通讯、数据、交易接口和电子商务证书,特约电子商户应自行开发相关与银行方的接口程序。









